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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提到,對購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(nèi)并已列入《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純電動汽車、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汽車、燃料電池汽車,免征車輛購置稅。
為促進汽車、家電等大宗消費。延續(xù)實施新能源車置換補貼,2023年6月30日前個人消費者報廢或轉(zhuǎn)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小客車,并購買純電動汽車的,給予每輛車10000元的財政補貼。實施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,對消費者購買綠色智能家電等個人消費給予支付額10%、最高1000元的一次性補貼。
(關鍵字:車輛購置)